(1)教职工、学生因故办理离校手续时,必须还清所借图书,到图书馆一楼总咨询台处办理完注销手续后,方可离校。

(2)学生毕业离校,统一办理离校手续,在办理手续前,请学院督促学生还清所借图书。

图书馆书刊损坏、遗失赔偿实施细则.pdf